【丁牧群╱台北報導】以貓咪為主角的LINE貼圖,引發涉嫌抄襲的「連環告」風波,貼圖「妙可大王」作者上周控告熱門貼圖「臭跩貓」作者涉嫌抄襲、違反著作權等,遭網友反嗆「妙可大王」才是抄襲知名圖文書作家愛蜜莉創作的貓咪「波奇」。愛蜜莉昨在臉書po文指,「妙可大王」作者竟搶先向智財局申請妙可圖案商標,並於上月二十三日獲准,她決定提告維護權益。
「妙可大王」作者是妙可麻與男友妙可爸,粉絲頁追蹤人數達四萬多人,且與多家廠商合作賣杯子、T-shirt等周邊商品。創作「波奇」的愛蜜莉去年底曾出版《愛蜜莉的貓奴養成日記》圖文書,粉絲專頁有兩萬多人追蹤。至於被「妙可大王」控告抄襲的「臭跩貓」作者是麻糬爸,臉書的粉絲頁追蹤人數達二十一萬人。
發電郵想私下和解
愛蜜莉前天在臉書po文表示,妙可大王作者曾在上月三十一日發電郵給她,雙方希望私下「低調溝通和解」,但之後對方避不回應,她希望妙可大王作者二十四小時內公開回應此事件,否則「委任律師採取法律途徑提告」。
粉絲力挺「告到底」
昨上午愛蜜莉再度po文稱,「截至目前,宅貓妙可先生小姐還是沒任何的回應或聯繫我,我決定委任律師提告了。」並稱會把熱心網友提供的兩方貓咪截圖比對資料交給律師,並整理出自己這幾年所有創作手稿,作為提告證據。
愛蜜莉昨原本貼文說,關於商標部分,因宅貓妙可已先拿妙可貓去註冊商標,「但商標目前還在審核階段未通過,我會請律師加快腳步先處理商標問題,好好保護自己的權益。」
豈料隔沒多久愛蜜莉又補充說:「我剛剛才知道宅貓妙可註冊的商標,竟然在上禮拜八月二十三日通過了……我會好好和律師商討該怎麼辦的……。」她的粉絲紛紛留言鼓勵她「告到底」。
商標獲准可提撤銷
《蘋果》昨未聯繫上「妙可大王」作者與愛蜜莉,無法得知回應。至於「臭跩貓」作者麻糬爸,僅由經紀人表示「不便回應」。
律師林育杉指,圖文創作人若發現被抄襲,可告對方違反《著作權法》並求償;雖然對方先註冊商標獲准,但愛蜜莉仍可向智財局申請評定,若評定不成立,可再循訴願、行政訴訟途徑,要求撤銷商標維護權益。
貓咪貼圖涉抄襲事件簿
★2015/09
貼圖作者妙可麻與妙可爸,陸續推出「妙可大王」3組LINE貼圖
★2015/12
貼圖作者麻糬爸也陸續推出7組「臭跩貓」LINE貼圖
★2016/08/23
妙可大王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獲准
★2016/08/30
妙可爸媽控告麻糬爸侵害著作權。網友質疑妙可大王也涉嫌抄襲知名插畫家愛蜜莉的波奇貓
★2016/08/31
妙可爸以email聯繫愛蜜莉,愛蜜莉回信同意私下溝通和解。妙可爸未回應
★2016/09/02
愛蜜莉在臉書喊話,要求妙可爸媽24小時內公開回應,否則提告
★2016/09/04
愛蜜莉決定提告,另發現妙可爸媽已搶先登記妙可貓商標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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